为纵深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近年来,宝兴县实施“三步工作法”,以钉钉子的精神扎实推进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实施项目工作法。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制定印发《宝兴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宝兴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责任清单》,将创建工作目标划分为8项重点工程33项重点任务212项任务清单,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时限,将创建工作责任到人,责任到单位,更好的推动创建工作落地落细落实。
实施一线工作法。秉承工作开展在一线、问题发现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周调度、月推进、季汇报”模式,加强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动态了解各创建单位在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具体工作推动法,截止目前共现场指导、反馈工作20余次。通过现场指导反馈,进一步增强了各单位推动创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实施典型引路法。以民族团结进步“九进+”载体,按照“九个一”的标准突出行业和地区特色亮点,总结提炼打造各行业各系统的创建经验、亮点、特色,选树一批立得起、叫得响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在全县范围内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宝兴县委宣传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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