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晚间,融创中国发布公告称,公司将于2022年3月31日举行董事会会议,以考虑及批准(其中包括)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年度业绩及其发布,以及考虑派发末期股息(如有)。
公告中称,由于中国内地及香港地区近期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导致的出行、物流及其他限制,融创中国的审计程序无法按期完成,主要包括银行、客户及供应商等函证程序,由于本集团中国内地部分主要运营城市(杭州、天津、青岛等)及香港地区等快递停运,以及本集团各地有员工被隔离或办公现场被封控,部分附属公司盖章困难,导致函证发出延误;同时,银行、客户及供应商等函证接收情况不可控,存在较多二次或三次发函,导致函证确认程序延误。
另外,需现场检查的审计流程受到阻延,如针对合作方及金融机构的访谈、凭证检查等。因而本公司预期无法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条,于2022年3月31日或之前刊发该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年度业绩。待审计程序完成后,融创中国将在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发布经该公司核数师同意的经审核年度业绩。
同时,融创中国将于2022年3月31日刊发该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年度业绩。
融创中国同日发布的另一则盈利预警中表示,预期2021年度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较去年下降约85%,核心净利润较去年下降约50%,主要由于本集团本年度处置贝壳股票录得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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