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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消费者八大权益之——知情权

2024-03-14 11:01 来源:欧洲网   阅读量:6723   会员投稿

案情简述

王先生通过银行购买了一份保险产品,工作人员表示该产品存满五年除了本金和利息之外还可以获得红利,退保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银行代理销售的是一款保险产品,保障期至终身。若需提前支取,会损失部分本金。

案情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导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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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费者依法享有的八项权利中,第二项是知情权:金融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产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金融机构应当及时、准确地向金融消费者提示风险,不得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

以上案例中,银行工作人员在销售产品时应准确全面的告知金融消费者产品信息,不能够夸大收益,不能够隐瞒风险,银行工作人员未明确告知保单的期限,存在一定的过错,但王先生购买时也应该认真阅读产品条款和产品说明书,树立“自享收益、自担风险”正确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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